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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2008年11月公開招考職員筆試成績及資格初審說明
本文轉(zhuǎn)載自:〖無〗 發(fā)表時間:〖2008-11-23〗 本文作者:admin 瀏覽次數(shù):1815
深圳市2008年11月職員公開招考的筆試已于11月16日結(jié)束?,F(xiàn)將筆試成績及資格初審有關(guān)事項說明如下:
一、筆試成績合格線
此次招考職員的筆試成績合格線為55分。
筆試成績將在深圳市考試指導中心網(wǎng)站(http://www.testcenter.gov.cn )公布,各位考生可登錄該網(wǎng)站查詢本人成績。
二、筆試成績等級劃分及資格初審要求
考生筆試成績按如下辦法劃分為A、B、C、D四種級別,各級別資格初審要求如下:
A級:筆試合格且排名在同一職位擬聘名額3倍范圍內(nèi)的考生劃為A級。此類考生具備初審資格,且必須于2008年11月22日上午9:00之前到資格初審現(xiàn)場等候,否則取消其初審資格;
B級:筆試合格且排名在同一職位擬聘名額3至5倍范圍的考生劃為B級。此類考生具備資格初審遞補資格,為能及時遞補,此類考生須于2008年11月22日上午9:00之前到資格初審現(xiàn)場等候可能的遞補至所報考職位的初審結(jié)束,否則取消其遞補資格;
C級:筆試合格且名次在同一職位擬聘名額5倍范圍以外的考生劃為C級。此類考生具備資格初審遞補資格,建議此類考生留在深圳等候可能的遞補至初審結(jié)束。若A、B級考生初審完畢后同一職位面試人數(shù)仍不足,則從C級考生中安排名高低的順序依次遞補;
D級:筆試不合格的考生,不具備初審資格。
注一:資格初審級別為“A”和“B”的考生無論何種原因未能在2008年11月22日上午9:00前到達資格初審現(xiàn)場等候初審的,均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初審資格。考生到達現(xiàn)場后,初審單位必須做好考生的簽到工作。
注二:職員的資格初審地點參見《深圳市2008年11月公開招考職員資格初審地點及聯(lián)系方式一覽表》(附件1)。
三、其他事項
(一)各位考生必須嚴格按照2008年10月31日發(fā)布的《深圳市2008年11月公開招考職員公告》的要求,備齊資格初審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接受招考單位報考資格審查,未按要求準備材料或材料不齊的,資格初審不予通過,責任自負。
(二)此次招考公告中要求報考“社會人員”類的考生資格初審時提供戶籍本,若考生報考職位的戶籍要求為“市內(nèi)外”的,此次資格初審時可暫不提供,但如面試入圍的,在辦理聘用手續(xù)時必須提供。
(三)考生在2008年10月31日(含本日)之前已在深圳市人事局辦理《畢業(yè)生介紹信》或者《調(diào)動通知》的,可視為深圳戶籍人員報考。
(四)在此次招考中部分考生身份證遺失的,可由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相應證明暫時代替(證明中必須包含本人照片,照片應蓋騎縫章);考生面試入圍的,在辦理聘用手續(xù)時則必須提供身份證。
(五)由于各招考單位的資格初審地點不同,請各位考生提前了解資格初審地點的具體位置,并在資格初審當天提早出發(fā),早作準備,以免延誤初審,被取消資格。
中共深圳市委組織部 深圳市人事局
二○○八年十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