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賀南方學員囊括19年省委、省政府、工商、監(jiān)獄等熱門職位狀元
您的當前位置:南方公務員考試網(wǎng) >> 面試信息 >> 面試答題技巧集錦 >> 正文內(nèi)容
公務員面試考場實戰(zhàn)言語技巧
本文轉載自:〖無〗    發(fā)表時間:〖2009-05-18〗   本文作者:gwypass_che   瀏覽次數(shù):1159
 

公務員面試考場實戰(zhàn)言語技巧

 

  一、“我”字的使用

 

  1. 減少“我”字的使用頻率

 

  在考場上,考生極力向考官推銷自己:“我”適合這份工作;“我”畢業(yè)于某某學校等等。心理學家告訴我們多數(shù)人既有展示自我的欲望又有不愿意做別人的觀眾的心態(tài),因此在考生痛快地使用“我”的時候,考官可能已經(jīng)厭煩了。

 

  2. 盡量變單數(shù)的“我”為復數(shù)的“我們”

 

  3. 用較有彈性的“我覺得”“我想”來代替強調(diào)意味很濃的“我認為”、“我建議”等詞語,以起到緩沖作用

 

  4. 使用“我們”的替代語,如“大家”等,以轉移“我們”的語義積累作用

 

  5. 對“我”字作修飾和限定,如,“我的拙見”“我個人的看法”等

 

  6. 在符合語法的情況下省略主語“我”,如將“我認為這是一次成功的運作”省略主語變?yōu)椤斑@是一次成功的運作”

 

  總之,除了在明確主體、承擔責任的語義環(huán)境下,應慎用和巧用“我”字。

 

  二、發(fā)表意見的技巧

 

  針對某一問題考生能否發(fā)表合理的、深刻的、有建設性的觀點,是公務員面試中的一項常規(guī)的而且是重要的測評項目。為了爭取考官的認可,考生除了要具備真才實學能夠發(fā)表真知灼見,也要掌握表達自己觀點的藝術,以此來促進考官對自己觀點的理解和接受。

 

  1. 考官提問時請考生注意聽,抓住考官提問的要點,同時合理組織自己的語言,考官未說完,絕不能打斷其話頭,靜待考官說完后再從容不迫地發(fā)言。

 

  2. 保持與考官的及時溝通。發(fā)言時,一定要密切觀察考官的反應;考官未聽清楚,要及時重復;考官表示困惑,要加以解釋或補充說明;如果考官流露出不耐煩的情緒,請自己結束話題,而不要等到被打斷。

 

  3. 不要固執(zhí)己見,應該允許考官提出相反意見,并且虛心傾聽,真誠請教。若經(jīng)過討論仍堅持自己的觀點,也要記住不要明確否定考官的意見(盡管實質(zhì)上已經(jīng)這樣做了),同時尊重考官的意見。

 

  4. 當問題屬于中性或不易引起爭論時,可直接坦率地提出自己的觀點。

 

  5. 當自己的觀點不易被接受時,可以使用“層層遞推法”和“反證法”。

 

  前者指先從考官易接受的但離你的真實主題較遠的觀點談起,逐步接近你的真實觀點——以清晰的邏輯和考官們充分的思想準備,去推銷你的觀點。后者是指用“相反”的方法提出觀點,然后逐步去證明這種觀點是錯誤的,最終闡明你真正的觀點。人們反對錯誤的觀點往往比接受正確的觀點更容易。提供確切的信息支持自己的觀點,當考生提供了確切詳實的論據(jù),而不是僅提自己的主張時,你的觀點就容易被接受。

 

  三、怎樣做恰當?shù)慕忉?SPAN lang=EN-US>

 

  在面試中解釋是常用的表達方式。解釋的目的是將考官不明白或不了解的事實、觀點說清楚,或者是闡釋某件事的原因,還或者是將考官的誤解及時澄清。

 

  “解釋”本身并不難,但要使自己的解釋達到預期效果,這就需要一定的原則和技巧了。

 

  1. 解釋的態(tài)度應端正

 

  考生在做解釋時,不能因為考官要求你解釋的問題太簡單而表現(xiàn)得不耐煩或自傲,很多時候,考官并不是真的不懂或沒聽清,他們也不是想搞清楚你到底懂多少。考官要求考生解釋某一問題,往往考察的就是考生會不會解釋??忌膊荒芤驗樽约罕徽`解或自己的回答被懷疑,需要自己做出解釋,而感到委屈和不滿??忌谧鼋忉寱r必須態(tài)度誠摯,用富有情感的語言來說明問題。

 

  2. 應適時收尾

 

  當解釋實在難以奏效時,考生不必著急,“話不投機半句多”。如果考官已經(jīng)做了某個判斷,考生往往很難改變他的觀點,這時轉移話題是最好的解決辦法。而考生若抓住這個問題不放,非要讓考官明白,那樣就可能將考生與考官的關系弄僵。

 

  3. 有理有據(jù)

 

  解釋其實就是闡明考生的論點和論據(jù)。在你確鑿的證據(jù)和一定的邏輯推理的支持下,考官將很容易接受考生的解釋。

 

  4. 實事求是

 

  解釋時若真實情況難以直言,請考生不要尋找借口,強詞奪理,更不能巧言令色,憑空編造。該解釋的,就講明客觀原因,表明自己態(tài)度;不該解釋的,不要亂加說明。

 

  考生若有不便直說的或考生不愿在考場表露的,可以如實向考官說明并請求他們的諒解。

 

  5. 承擔責任

 

  當考生被要求解釋自己過去工作中的失誤或某些不足時,若僅僅說明事情的經(jīng)過而回避自己的責任,就不明智了。欲通過自己的解釋獲得考官的信任和諒解,考生最好勇于承擔責任。請放心,對此考官不會只注意“錯誤是誰造成的”,他們真正感興趣的是“誰承擔的責任并做了怎樣的解釋”。在自己承擔責任時,要就事論事,將責任嚴格限定于所解釋的事情上,不要隨意擴大。有的考生誤以為自己承擔的責任越大,就表明自己的態(tài)度越誠懇,這種誤解后果會很嚴重。有的問題甚至只需自己承認自己的失誤或不懂,不用解釋。例如考生遲到五分鐘,除非有確實的理由,否則不要解釋,誠懇地向考官道歉就可以了。

 

  6. 間接解釋

 

  即以第三者的角度去解釋,包括自己原單位領導、大學的老師、獎狀證書等書面材料以及媒體資訊等等。引用第三者的身份進行解釋將增強自己解釋的客觀性和說服力。

關于我們 | 匯款方式 | 考試培訓 | 輔導資料 | 行測信息 | 申論信息 | 面試信息 |南方公務員博客 | 網(wǎng)站地圖 | sitemap
   

國家公務員考試 | 廣東公務員考試 | 廣州公務考試 | 深圳公務員考試 | 廣東選調(diào)生及公遴選 | 事業(yè)單位招考

南方公務培訓中心總部地址:廣州市天河區(qū)龍口西路576號廣東技術師范大學西校區(qū)實訓樓516

聯(lián)系電話: 020-85217183、18922251193

Copyright © 2007-2024 南方公務考試網(wǎng) 版權所有 粵ICP備17020522號

       
  • 電話咨詢

  • 020-85217183
  • 020-85213838
  • QQ交流群

  • 310206975
  • 2559556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