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訊中心
相關新聞
廣東公務員考試流程之進行面試體檢
本文轉載自:〖網絡〗 發(fā)表時間:〖2013-04-28〗 本文作者:admin_z 瀏覽次數(shù):3644
考試結束后,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從考試總成績合格考生中等額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名單。
體檢工作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衛(wèi)生部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廣東省公務員錄用體檢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組織實施。具體體檢事項安排另行通知。
體檢合格的考生確定為擬錄用考察人選,由招錄機關對其政治思想、道德修養(yǎng)、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xiàn)、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社會關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進行考察,并核實其是否符合報考資格條件。
如出現(xiàn)體檢不合格或放棄體檢的,可依次遞補體檢人選。考察不合格或者放棄錄用的,可依次遞補考察人選。公示中發(fā)現(xiàn)問題的,可依次遞補。是否遞補體檢、考察人選,由招錄機關研究決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