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廣東省2017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和《廣東省公安機關2017年考試錄用人民警察(公務員)公告》的相關規(guī)定,現(xiàn)就湛江市2017年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審核、體能測評和面試等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合格分數(shù)線
按照《廣東省2017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合格分數(shù)線》文件要求,我市2017年考試錄用公務員筆試科目加權合格分數(shù)線為40分,考試總成績合格分數(shù)線為48分。
筆試成績已經(jīng)公布,考生可登陸報名網(wǎng)站查詢筆試成績。
二、資格審核
擬進入面試的考生需本人到現(xiàn)場進行資格審核。面試對象按規(guī)定的面試比例和筆試成績由高到低順序確定(普通職位1:3 ;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監(jiān)獄和戒毒管理機關人民警察職位、法檢兩院司法警察職位1:4)。
(一)資格審核時間:2017年5月23日至2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二)資格審核地點:湛江市廣播電視大學(湛江市霞山區(qū)文明中路3號),線路圖及乘車方式見附件。
(三)審核對象所需提交資料見《資格審核所需資料》(附件1),所有資料均須提供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審核后留下復印件退回原件。準考證務必復印備用。
(四)入圍資格審核的考生須在規(guī)定的時間帶齊相關資料到指定地點進行審核,所提供的證件和證明資料必須真實有效。對弄虛作假的,一經(jīng)查實,將按違反人事考試紀律處理。不按規(guī)定時間參加資格審核的,以及證件(證明)不全且不能按時補全的,視為放棄面試資格。
(五)出現(xiàn)資格審核不合格或者考生棄權的,可從報考同職位通過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的考生中,按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超過資格審核時間不再遞補。
請未入圍資格審核但筆試成績靠前的考生做好相關準備,保持通訊暢通,以備遞補。如聯(lián)系不上,或遞補考生未按規(guī)定時間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審核的,視為放棄遞補資格。
三、體能測評
報考公安機關(含森林公安)人民警察職位、監(jiān)獄和戒毒管理機關人民警察職位、法檢兩院司法警察職位的考生,通過資格審核后,還須進行體能測評。體能測評由公務員主管部門會同招錄機關組織實施。體能測評不組織補測,不合格者不能參加面試。體能測評相關事宜由招錄機關在資格審核時通知符合條件的考生。
鑒于往年體能測評都有一定淘汰率,為能有效遞補和按時完成體能測評,公安機關(含森林公安)人民警察職位、監(jiān)獄和戒毒管理機關人民警察職位、法檢兩院司法警察職位資格審核和體能測評在考生自愿基礎上按招錄人數(shù)1︰4進行組織。預備遞補人員須在資格審核時簽訂《廣東省2017年考錄公務員資格審核和體能測評預備遞補人員告知書、考生知情同意和承諾書》(自行下載打印附件2)。
四、面試
具體面試時間、地點另行公告。資格審核合格的考生,請密切留意湛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ǎng)站(http://gdzj.lss.gov.cn/outside/index.html)和湛江市人社局微信公眾號(微信號:zjsrsjwx)有關面試公告信息。入圍面試的考生,憑身份證、筆試準考證參加面試。
以上公告由中共湛江市委組織部、湛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中共湛江市委組織部 湛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年5月16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