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據《廣東省2018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廣東省公安機關2018年考試錄用人民警察(公務員)公告》和《廣東省2018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合格分數線》的規(guī)定,現就我市2018年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對象資格審核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合格分數線
報考汕頭市職位筆試科目加權合格分數線為45分,考試總成績合格分數線為51分;
二、資格審核對象
(一)筆試合格考生中,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順序,按所報職位招考人數3倍比例確定為資格審核對象;
(二)報考公安機關、戒毒管理機關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職位的考生須進行體能測評。我市將須進行體能測評的職位進入資格審核和體能測評的人數擴大為招考人數的4倍。
須體能測評的職位,擴大范圍進入資格審核和體能測評的對象作為預備遞補人員,在資格審核時需先簽訂《廣東省2018年考錄公務員資格審核和體能測評預備遞補人員告知書、考生知情同意和承諾書》,僅在擬入圍面試人員因資格審核不通過或體能測評不合格的情況下,預備遞補人員才可按筆試成績的高低依次遞補入圍面試。
三、資格審核的時間和地點
(一) 資格審核定于5月25日至26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00)進行(市公安局及金平、龍湖、濠江分局于5月28日進行);
(二)資格審核地點詳見附件。
四、資格審核
考生須按規(guī)定時間參加資格審核,不按規(guī)定時間參加資格審核的,視為自動放棄,資格審核不通過的,不得參加面試。考生參加資格審核需提供以下材料:
1.《廣東省2018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報名登記表》一式兩份(考生從廣東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管理系統(tǒng)中打印,在“報名人員承諾”欄簽名);
2. 2018年應屆畢業(yè)生須提供居民身份證、學生證、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和其它有關證明材料;其他人員須提供居民身份證、居民戶口本、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報考職位對專業(yè)技術資格或執(zhí)業(yè)資格、外語水平等有要求的,須提供相應的證書及有關證明材料;
3.在國有單位工作的,須有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4.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人員須出具國家教育部所屬的相關機構的學歷、學位認證函及有關證明材料;
5.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職位的人員:①大學生村官提供聘任合同和縣級以上黨委組織部門出具的《高校畢業(yè)生到農村任職工作證書》;②“三支一扶”計劃,提供我省“三支一扶”工作協(xié)調管理辦公室出具的高校畢業(yè)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此證書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xié)調管理辦公室監(jiān)制);③“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提供由團中央統(tǒng)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④“廣東大學生志愿服務山區(qū)計劃”,提供團省委出具的大學生志愿服務山區(qū)計劃志愿服務證;
6.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門職位的人員須出具退出現役證件、學歷(學位)證書或就業(yè)推薦表、入伍所在市的相關證明材料;
7.所學專業(yè)未列入專業(yè)目錄(沒有專業(yè)代碼),選擇專業(yè)目錄中的相近專業(yè)報考的考生,提供畢業(yè)證書(已畢業(yè)的)、所學專業(yè)課程成績單(須教務處蓋章)、院校出具的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畢業(yè)院校設置專業(yè)的依據等材料;
8.要求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職位,考生須提供如勞動合同、工資證明或社保證明等佐證材料,只能提供企業(yè)出具的證明的,不能通過資格審核;
9.須體能測評的職位,擴大范圍進入資格審核和體能測評的對象作為預備遞補人員,在資格審核時需先簽訂《廣東省2018年考錄公務員資格審核和體能測評預備遞補人員告知書、考生知情同意和承諾書》。
上述的證件及證明材料均要求原件及復印件,審核后招考單位留存復印件,退回原件。
對證件(證明)不全且不能按時補全的、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的、有關材料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核結果的,取消面試資格,招考機關可依次遞補面試對象。資格審核材料可由他人代為繳交(《廣東省2018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報名登記表》必須由考生本人簽名)。
五、體能測評、面試的時間和地點將在本網站公布,敬請留意。
請各位考生保持通訊渠道暢通,看到此公告請主動與招考單位聯(lián)系,手機、電話號碼有更改的及時告知招考單位。遞補面試對象因聯(lián)系不上、不能按規(guī)定時間參加資格審核的,視為自動放棄遞補資格審核資格。
附件.汕頭市2018年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審核地點及聯(lián)系電話一覽表.xls
中共汕頭市委組織部
汕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8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