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聘任市外社會人員
1、《深圳市聘任制公務員聘任審批表》一式兩份(表格在市人事局網(wǎng)站下載);
2、身份證、戶口本(提交復印件,驗原件);
3、學歷證書(提交復印件,驗原件;非全日制學歷的須附驗證證明復印件并驗原件);
4、學位證書(職位要求學位條件的必須提供。提交復印件,驗原件);
5、《深圳市聘任制公務員聘任考察情況表》(表格在市人事局網(wǎng)站下載);
6、《計劃生育調查表》(復印件);
7、生育二胎(含)以上的須提交我市計生部門出具的《調動人員計劃生育審核證明》(原件);
8、夫妻分居市外一方按本市戶籍人員報考的,須提交結婚證、在深一方身份證和戶口本(提交復印件,驗原件);
9、與職位條件相關的其他材料。
二、聘任市內(nèi)社會人員
1、《深圳市聘任制公務員聘任審批表》一式兩份(表格在市人事局網(wǎng)站下載);
2、身份證、戶口本(提交復印件,驗原件);
3、學歷證書(提交復印件,驗原件;非全日制學歷的須附驗證證明復印件并驗原件);
4、學位證書(職位要求學位條件的必須提供。提交復印件,驗原件)。
5、《深圳市聘任制公務員聘任考察情況表》(表格在市人事局網(wǎng)站下載);
6、《計劃生育調查表》(復印件);
7、與職位條件相關的其他材料。
三、聘任應屆畢業(yè)生
1、《深圳市聘任制公務員聘任審批表》一式兩份(表格在市人事局網(wǎng)站下載);
2、身份證、戶口本(提交復印件,驗原件);
3、《畢業(yè)生推薦表》(提交原件。須加蓋畢業(yè)院校畢分辦或學生處公章)和《畢業(yè)生成績單》(提交原件。須加蓋畢業(yè)院校教務處或院系公章);
4、已畢業(yè)的應屆畢業(yè)生還須提交學歷學位證書(提交復印件,驗原件);
5、《深圳市聘任制公務員聘任考察情況表》(表格在市人事局網(wǎng)站下載);
6、《計劃生育調查表》(復印件);
7、生育二胎(含)以上的須提交我市計生部門出具的《調動人員計劃生育審核證明》(原件);
8、深圳生源的市外院校應屆畢業(yè)生報考要求市內(nèi)戶籍職位的,如戶口已遷往畢業(yè)院校,須提交原戶口底冊復印件并由原派出所加蓋公章或原派出所開具證明;
9、軍隊院校地方生還須提供畢業(yè)院校出具的地方生證明(原件);
10、與職位條件相關的其他材料。
注:上述所有復印件須由招聘主管單位核對原件,簽署“與原件相符”意見并加蓋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