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公務員考試研究中心
海南省檢察院系統(tǒng)2009年公開招錄公務員簡章
一、招錄職位、職數
海南省檢察院系統(tǒng)2009年計劃招錄公務員106名,其中:偵查員職位72名、書記員職位28名、計算機管理職位3名、司法警察職位1名、司法會計職位1名、文秘職位1名。具體的招錄職位、職數、考試類別、資格條件等請登錄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網址:http://hi.lss.gov.cn)點擊進入海南省公務員招考網查閱《海南省檢察院系統(tǒng)2009年公開招錄公務員職位表》。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
3、具有大學本科學歷者報名年齡為28周歲以下(1981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研究生學歷或具有法律職業(yè)資格A證或具有法律職業(yè)資格C證報考司法考試放寬地區(qū)檢察院者,報名年齡放寬至35周歲以下(1974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具有研究生學歷或具有法律職業(yè)資格A證或具有法律職業(yè)資格C證報考司法考試放寬地區(qū)檢察院者不限戶籍;具有法律職業(yè)資格A證報考基層檢察院偵查員、書記員職位者,不限專業(yè)、學位,但報考洋浦檢察院要求法學專業(yè)、碩士以上學位;具有法律職業(yè)資格C證報考司法考試放寬地區(qū)基層檢察院偵查員、書記員職位者,不限專業(yè)、學位;
4、符合報考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詳見《海南省檢察院系統(tǒng)2009年公開招錄公務員職位表》);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不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
7、公務員主管部門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作弊行為且不得報考公務員的人員,公務員被辭退未滿五年的,現役軍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在讀的非應屆畢業(yè)生,以及具有依法律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名。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與招錄單位公務員有《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檢察官法》第十九條所列情形的職位。
三、報名方式和時間
本次考試報名全部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
本次考試報名時間從2009年7月20日8:00時起至7月28日17:00時止。具體報名程序詳見《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2009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四、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
(一)筆試
1、筆試科目:考試類別為甲類職位的筆試公共科目為《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和《申論》??荚囶悇e為乙類職位的筆試公共科目為《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
2、筆試時間:2009年9月上旬(具體考試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
3、筆試成績合成:
(1)考試科目為兩科的,按《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占60%、《申論》占40%合成筆試綜合成績。
(2)少數民族人員報考少數民族自治縣(市)職位的,按本人筆試綜合成績的5%給予加分。
(3)根據共青團海南省委、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發(fā)展與改革廳《關于進一步做好海南省大學生志愿服務中西部計劃工作的通知》(瓊團聯(lián)字[2007]8號)精神,到我省享受中西部政策的11個市縣(瓊中、五指山、陵水、保亭、白沙、昌江、樂東、東方、臨高、定安、屯昌)及三亞的部分貧困鄉(xiāng)鎮(zhèn)從事志愿服務工作且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大學畢業(yè)生,報考上述地區(qū)的公務員職位,持共青團海南省委有關證明,筆試綜合成績加5分。
(二)面試
面試工作由省檢察院配合省委組織部組織實施。
1、面試對象。根據筆試綜合成績和招考職位數,按比例確定面試對象。招考職位數在10人以上的職位,面試比例為1:2;招考職位數在9人以下的,面試比例為1:3。
2、面試方式。面試主要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
3、面試時間、地點。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4、考試綜合成績。面試結束后,按筆試綜合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有專業(yè)加試的,面試成績和專業(yè)加試成績共占40%,其中專業(yè)加試成績所占比例為50%)的比例合成考試成績。
報考計算機管理職位和司法會計職位的人員需參加專業(yè)加試,專業(yè)加試的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進入面試范圍的報考人員,面試前,進行資格復核。資格復核時報考人員須提供本人的身份證、準考證、報名登記表、學歷、學位、戶籍、法律職業(yè)資格證等招考職位要求的相關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招錄職位對身高和視力有要求的測量身高、檢測視力。缺少上述材料或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的,公務員主管部門將取消該報考人員參加面試的資格。
具有法律職業(yè)資格A證或具有法律職業(yè)資格C證報考司法考試放寬地區(qū)檢察院者,在資格復核時提供證明材料的,面試成績加10分。
個別招考職位的人數達不到計劃錄用人數與面試人選的比例的,將通過調劑補充人選,具體辦法在筆試成績公布后另行公告。
五、體檢和考察
考生報考同一職位的(如龍華、美蘭、秀英、瓊海、文昌、萬寧、儋州、澄邁等檢察院偵查員職位屬于同一職位,東方、五指山、昌江、樂東、白沙、陵水等檢察院偵查員職位屬于同一職位,詳見《海南省檢察院系統(tǒng)2009年公開招錄公務員職位表》),依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排名,按招考職位與擬錄用人數1:1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
體檢、考察對象在天涯正義網(海南省人民檢察院網站)上公告,公告期滿后組織體檢、考察。
體檢由省檢察院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fā)[2005]1號)統(tǒng)一組織實施。有體檢不合格的,按本職位綜合成績從高到低順序增補下一位考生為體檢、考察人選。
考察由用人單位組織??疾熘饕私獗豢疾烊说乃枷肫返?,學習、工作表現,遵紀守法情況等,并對報考資格進行復核??疾炱陂g被考察對象須提供住所地公安機關出具的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經考察不宜錄用為公務員的人員,不予錄用。
六、錄用
省檢察院根據考試成績、考察情況和體檢結果,提出擬錄用人員名單,在天涯正義網上公示,公式期為7天。公式期滿后,沒有問題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錄用的,辦理錄用手續(xù);對反映有影響錄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錄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錄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錄用。
公務員主管部門在錄用審批時將按擬錄用人員綜合分數排名順序和個人志愿相結合的原則確定錄用職位,具體辦法由省公務員主管部門統(tǒng)一規(guī)定。
新錄用的公務員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任職;不合格的,取消錄用。
七、咨詢電話
海南省人民檢察院政治部組織人事處:(0898)65315311。
海南省人民檢察院政治部
二〇〇九年七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