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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2010年考試錄用人民警察公告
本文轉載自:〖廣東人民政府網(wǎng)〗    發(fā)表時間:〖2010-03-09〗   本文作者:南方公務員-車   瀏覽次數(shù):2201
 

廣東省2010年考試錄用人民警察公告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公務員錄用規(guī)定(試行)》和《廣東省公務員錄用辦法(試行)》規(guī)定,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廣東省公安廳決定組織2010年全省公安機關考試錄用人民警察(公務員)工作?,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考對象

招考對象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yè)生和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以上學歷的社會人員。非廣東常住戶口(生源)報考者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并取得學士以上學位的人員。應屆畢業(yè)生指2010年畢業(yè)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畢業(yè)生(含2008年、2009年辦理暫緩就業(yè)手續(xù)且未就業(yè)的畢業(yè)生);社會人員指除應屆畢業(yè)生外,取得國家承認學歷的人員。對于學制為2年半或提前修滿學分,于2009年底或2010年初畢業(yè)的普通高等院校畢業(yè)生,視為應屆畢業(yè)生(已在國有單位工作的,需征得工作單位同意方可報考);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報考公務員,報名時畢業(yè)未滿1年的,視為應屆畢業(yè)生,已滿1年的視為社會人員。

應屆畢業(yè)生和社會人員按招考對象類別對應報考。國有單位正式員工報考須征得工作單位同意,并出具書面證明。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報考公務員,須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并有我駐外使領館開具的證明材料。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從事支教、支農、支醫(yī)和扶貧(以下簡稱“三支一扶”)工作的大學生,報考有年齡限制的公務員職位,年齡可放寬2歲,但不得超過35周歲。

     二、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二)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年齡1825周歲(1984331日至1992331日期間出生)。碩士研究生報考者、特殊崗位(專業(yè))可放寬到30周歲(197933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放寬到35周歲(1974331日后出生);部隊服役后返校學習的大學???、本科畢業(yè)生以及報考要求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jīng)歷的職位的報考人員可放寬到28周歲(1981331日后出生)。

(四)符合公務員和人民警察錄用體檢標準,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男性身高1.68米以上、女性身高1.58米以上。雙眼裸眼視力4.8以上(大學本科以上學歷裸眼視力4.6以上)。

(五)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個別特殊職位放寬到高中)。

(六)具有招錄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招考職位明確要求“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jīng)歷”的,報考人員必須具備在基層和生產一線工作累計滿2年的經(jīng)歷(時間截至2010630日)。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紀行為的人員,公務員或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現(xiàn)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yè)生,以及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人員,不得報名。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考錄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職位。

    三、報名辦法

    (一)招考職位查詢。

全省各級公安機關招考人民警察職位見附件1。

(二)報名時間及方式。

廣東省公安廳機關和廣東省林業(yè)局屬下森林公安局的職位采用網(wǎng)上報名方式,在廣東省人事考試局公務員考試網(wǎng)(http://www.humanassess.com.cn)報名,報名時間為201032900381600,網(wǎng)上繳費截止時間為391600。

市、縣兩級公安機關的職位均在各市報名。各市報名時間及方式請查閱各市招考公告(查詢網(wǎng)址見附件2)。

(三)報名要求。

采用網(wǎng)上報名方式的,報考者按照公告要求在規(guī)定時間內登錄指定網(wǎng)站進行報名。

采用現(xiàn)場報名方式的,應屆畢業(yè)生持內地居民身份證、學生證、戶口本、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社會人員持內地居民身份證、戶口本、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和其他有關證明材料(所有證件均要求原件及復印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小一寸照片2張,填寫報名登記表,在公告規(guī)定的時間內按要求進行報名。

報考人員須按專業(yè)參考目錄(見附件3)進行報考,所學專業(yè)應符合報考職位的專業(yè)要求,學位種類不等同于報考專業(yè)。每位報考人員只可報考一個符合招考條件的職位,不能用新、舊版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名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必須真實、準確,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jīng)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或錄用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按《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試行)》予以嚴肅處理。

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zhèn)家庭、農村貧困家庭的報考者,免交報名考務和體檢等費用。

四、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

    (一)筆試。

筆試科目為《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申論》兩科。有關情況詳見《廣東省2010年考試錄用公務員筆試科目考試大綱》(見附件4),所有科目均不指定考試用書。

    筆試時間:2010321

          上午:08000930  《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

                10151215  《申論》

筆試成績按《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和《申論》成績相加計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shù)點后1位。

由我省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學生,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自服務期滿之日起3年內報考我省公務員,筆試成績加3分,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用。

   (二)面試。

    面試對象按招考職位擬錄用人數(shù)分段計算,計算函數(shù)為:

          3χ       1≤χ≤5

    у=      2χ+ 5       5<χ≤50

       1.5χ+ 30       χ>50

其中,χ代表招考職位擬錄用人數(shù),у代表面試對象人數(shù);計算結果(у值)小數(shù)點后按四舍五入取整數(shù)值。按照此公式計算確定具體職位進入面試的考生數(shù)量,再按筆試總成績(即《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和《申論》成績之和)高低順序,在筆試合格的考生中確定面試對象。

面試對象在面試前需按公務員主管部門或招錄單位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進行報考資格復審。資格復審不合格的,不得參加面試,招錄單位可依次遞補面試對象。

面試對象面試前須進行體能素質測評。體能素質測評項目為10米×4往返跑,立定跳遠,男1000米、女800米長跑,男引體向上、女仰臥起坐。體能素質測評參照《廣東省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素質測評實施細則(試行)》實施。體能素質測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進入面試:①單項成績?yōu)?SPAN lang=EN-US>0分的;②兩項成績不合格的;③總成績達不到60分的。體能素質測評由地級以上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會同公安部門組織實施。體能素質測評具體時間、地點等事項另行通知。

    面試工作嚴格按《廣東省公務員錄用面試工作實施細則(試行)》執(zhí)行,全省統(tǒng)一命題,統(tǒng)一時間進行。具體面試時間、地點等事項另行通知。

面試結束后,考試總成績按下列公式計算: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2×60%+面試成績×40%。

筆試、考試總成績的合格分數(shù)線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公安廳按規(guī)定劃定。

    五、體檢和考察

考試結束后,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等額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名單。具體體檢事項安排另行通知。

體檢合格的考生確定為擬錄用考察人選,由招錄單位對其政治素質、道德品質、能力和工作學習表現(xiàn),以及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情況進行考察,并核實其是否符合報考資格條件。

    六、錄取

考察合格的,確定為擬錄用人選名單,由公務員主管部門或招錄單位通過互聯(lián)網(wǎng)等媒體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經(jīng)公示無異議的,按規(guī)定的程序和權限報批錄用。地級以上市公安機關匯總擬錄用人民警察人員名單,連同相關材料,報省公安廳審核后,由地級以上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審批。

體檢不合格或體檢對象放棄的,可依次遞補體檢人選??疾觳缓细窕蛘叻艞変浻玫?,也可依次遞補考察人選。公示中發(fā)現(xiàn)問題的,可依次遞補。是否遞補體檢、考察和錄用,由招錄單位研究提出意見。

七、注意事項

(一)報考人員報名前需認真閱讀本公告和報考指南(見附件5)。

(二)報考人員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證件不齊者,不得參加考試。

(三)本次考試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也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社會上任何以公務員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wǎng)站或發(fā)行的出版物、參考資料、上網(wǎng)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

    本公告及相關附件同時在廣東人事網(wǎng)(http://www.gdrst.gov.cn)、廣東公安網(wǎng)(http://www.gdga.gov.cn)和廣東省人事考試局公務員考試網(wǎng)(http://www.humanassess.com.cn)上發(fā)布,由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廣東省公安廳負責解釋。

 

 

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廣東省公安廳

        二〇一〇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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