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廣東省委政法委《廣東省勞動合同制司法輔助人員管理暫行規(guī)定》及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全省法院書記員管理改革試點工作指導(dǎo)意見》,因工作需要,汕尾兩級法院決定公開招聘合同制書記員16名(其中汕尾市中級人民法院2名、海豐縣人民法院8名、陸河縣人民法院6名)?,F(xiàn)將有關(guān)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業(yè)務(wù)素質(zhì)和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五官端正;
5.學歷要求:
(1)汕尾市中級人民法院: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專以上學歷,法律專業(yè)優(yōu)先;
(2)海豐縣人民法院:普通高等院校大專以上學歷,法律專業(yè)優(yōu)先;
(3)陸河縣人民法院:普通高等院校大專以上學歷,法律專業(yè)和熟悉掌握本地方言者優(yōu)先;
6.年齡在28周歲以下(1988年8月6日以后出生);
7.具備一定的速錄專業(yè)技能;
下列人員不得聘用為書記員: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曾被開除公職的;受到黨紀政紀處分尚在處分期的;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調(diào)查,尚未作出結(jié)論的。
二、招聘程序
(一)網(wǎng)絡(luò)報名
1.報名時間:2016年8月6日上午9:00至2016年8月9日下午18:00;打印準考證:2016年8月13日9:00至2016年8月16日下午18:00。
2.報考者請登錄汕尾人才網(wǎng)(www.shanweirc.com)報名,按要求如實填寫《汕尾兩級法院招聘合同制書記員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見附件)進行報名。
3.報考者通過報名系統(tǒng)上傳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證件電子照片(格式為*.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
4.汕尾市中級人民法院招聘2名、海豐縣人民法院招聘8名、陸河縣人民法院招聘6名,每位考生僅限報考1個職位。
5.本次招聘不收取報名費。
(二)速錄技能測試
報考者攜帶本人身份證參加速錄技能測試。速錄技能測試成績占總成績30%??荚嚂r間和地點另行通知(詳見準考證)。
(三)筆試
筆試主要考察書記員應(yīng)具備的技能知識及文字表達能力。筆試成績占總成績30%。筆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詳見準考證)。
(四)資格審核
根據(jù)速錄技能測試成績×30%和筆試成績×30%計算,由高到低順序按招聘人數(shù)1:3的比例進行資格審核,報考者須提交本人有效證件及證明(包括:報名表、身份證、戶口簿、學歷學位證)進行資格審核。
報考者須按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進行資格審核。不按規(guī)定時間參加資格審核的,視為自動放棄。資格審核不合格的,不得參加面試,可依次遞補面試對象。凡有關(guān)材料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核結(jié)果的,取消面試資格。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五)面試
經(jīng)資格審核合格后,根據(jù)速錄技能測試成績×30%和筆試成績×30%計算,由高到低順序按招聘人數(shù)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面試主要考察語言表達能力和形象舉止。面試成績占總成績40%。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六)體檢和考察
面試結(jié)束后,按速錄技能測試、筆試和面試成績折合計算總成績,按照總成績高低順序按1:1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名單。體檢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考察人員,由市中級人民法院組成考察組或采取書面政審的方式進行考察政審。對于不合格或放棄聘用的,可依次遞補。
(七)聘用
根據(jù)考試、體檢和考察情況,擇優(yōu)確定聘用人員,辦理聘用手續(xù),簽訂勞動合同。
三、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的書記員實行合同制人員管理,合同期限為3年,試用期為3個月。工資福利待遇參照《廣東省勞動合同制司法輔助人員管理暫行規(guī)定》、《全省法院書記員管理改革試點工作指導(dǎo)意見》及市、縣的相關(guān)文件核定,以勞動合同約定為準,不安排住宿。
四、聯(lián)系方式
政策咨詢電話:
汕尾市中級人民法院政治處0660-3367075
海豐縣人民法院政工科0660-6623181
陸河縣人民法院政工科0660-5600682
網(wǎng)上報名技術(shù)咨詢電話:
汕尾市人事考試辦公室0660-3393252
附件:
汕尾市中級人民法院
汕尾市人事考試辦公室
2016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