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質(zhì)檢總局關于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有關規(guī)定,現(xiàn)將廣東出入境檢驗檢疫局2016年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面試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面試人員
面試人員名單根據(jù)《廣東出入境檢驗檢疫局2016年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公告》中的要求確定。資格復審及面試定于2016年10月9日至12日進行,名單及分批安排詳見附件1。請進入面試的考生于2016年9月29日前發(fā)送郵件至gd1737@gdciq.gov.cn,確認已查閱面試公告。郵件統(tǒng)一格式如下:職位代碼+姓名+準考證號+手機號碼(如:001+張三+201609001001+13912345678),只寫主題,可不填內(nèi)容。
二、資格復審及面試安排
(一)資格復審及面試時間、地點
面試分3批進行,請考生按批次在規(guī)定時間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和面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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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格復審 |
面試(候考) |
第一批 |
10月9日14:30 |
10月10日 8:10 |
第二批 |
10月10日14:30 |
10月11日 8:10 |
第三批 |
10月11日14:30 |
10月12日 8:10 |
地點 |
廣東檢驗檢疫大廈 A座2樓 |
廣東檢驗檢疫大廈西塔樓 (國門酒店)19樓 |
詳細地址:廣州市天河區(qū)珠江新城花城大道66號廣東檢驗檢疫大廈。
(二)資格復審有關要求
考生報到和資格復審時必須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1.身份證;
2.筆試準考證;
3.報名登記表(登陸報名系統(tǒng)下載打?。?;
4.本(專)科、研究生各階段學歷、學位證書,2017年應屆畢業(yè)生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可提供學生證、加蓋學校公章的就業(yè)推薦表等證明材料;
5.所報職位要求的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等材料。
社會在職人員須提供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證明中需注明工作單位詳細名稱、地址,單位人事部門聯(lián)系人和辦公電話。資格復審時出具證明確有困難的,經(jīng)招錄機關同意,可在體檢或考察時提供。現(xiàn)工作單位與報名時填寫單位不一致的,還需提供原單位離職證明。留學回國人員提供我駐外使領館出具的留學回國證明和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沒有按要求進行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不得參加面試。缺少上述材料或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結(jié)果的,招錄機關有權取消該報考人員參加面試的資格,并將有關情況記入不誠信行為檔案。
(三)面試安排
面試方式:結(jié)構(gòu)化面試;
面試時間:2016年10月10日至12日,每日上午9:00開始。參加面試的考生須按批次于面試當日上午8:10前報到,并在工作人員引導下進入候考室,面試開始前30分鐘未報到人員將按規(guī)定取消面試資格。
三、綜合成績公布和體檢
(一)綜合成績計算
綜合成績計算方法為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計算公式為:綜合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面試成績合格分數(shù)線為60分,未達到合格分數(shù)線者,不得進入體檢環(huán)節(jié)。
(二)綜合成績及體檢人員名單公布
考生面試成績及綜合成績于面試次日上午8:30在廣東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大樓A座大廳外公布。同時,按職位擬聘用人數(shù)1:1的比例,依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并公布體檢人員名單。請所有參加面試的考生務必于面試的次日早晨8:30前空腹,并帶身份證、筆試準考證、小一寸彩色照片2張前往查看面試結(jié)果。
(三)體檢要求
進入體檢的考生請在成績公布欄前等候安排體檢,當天上午8:45在廣東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大樓門前統(tǒng)一乘車前往體檢。體檢費用由廣東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支付。對于體檢不合格的,可以在該職位面試合格者中按綜合成績由高至低進行增補。
四、其他事項
(一)面試注意事項
1.面試的考生應在規(guī)定的時間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和面試,否則按棄權處理,不再補審、補試。
2.考生應于面試當天上午8:10前,憑本人身份證和筆試準考證進入候考室,在8:30前仍未按規(guī)定進入候考室的,將按規(guī)定取消面試資格(備注:考場設在19樓,電梯使用繁忙,請考生預留充足時間)。
3.任何陪同人員不得進入候考室,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取消相關考生面試資格。
4.考生不得攜帶手機等通訊工具進入候考室,已攜帶的須交指定人員統(tǒng)一管理,進入候考室后不得以任何形式與外界聯(lián)系,否則按作弊處理。
5.候考期間,考生必須服從工作人員安排,不得隨意出入候考室,特殊情況要申請工作人員陪同。
6.考生面試完畢后應立即離開考場所在樓層,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談論。面試結(jié)束的考生不得再回候考室,如需回候考室取物,應申請工作人員代取,不得自行進入。
7.考生不得對外泄露面試試題信息。
8.考生要自覺保持候考室衛(wèi)生,嚴禁吸煙、吐痰、吃零食。候考室內(nèi)嚴禁大聲喧嘩和隨意走動。
9.考生的往返路費、食宿等費用自理。
(二)聯(lián)系方式
聯(lián)系電話:020-38291737,傳真:020-38290075
聯(lián)系地址:廣州市天河區(qū)珠江新城花城大道66號
郵編:510623
網(wǎng)址:www.gdciq.gov.cn
附件:1.廣東出入境檢驗檢疫局2016年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面試人員名單及分批情況表
廣東出入境檢驗檢疫局
2016年9月28日